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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志願服務獎勵證書

 

 

志工金徽章3.12 006  

金徽章

 

 

 

榮獲高雄市志願服務金徽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文/ 劉志祥

榮獲志工金徽章,

一二五零時數展;

熱忱服務心至上,

無私奉獻志向長。

 投入志工服務二十多年,秉持著「吾願五願」:「我願誠心奉獻,持之以恆,不無疾而終。我願付出所餘,助人不足,不貪求名利。我願專心服務,實事求是,不享受特權。我願學習成長,汲取新知,不故步自封。我願肯定自我,實現理想,不好高騖遠。」因九十年一月二十二日政府才開始實施志願服務法,故之前服務的都不算時數。

  從事志工,我曾當任高雄縣慈聯福利基金會組長、高雄縣政府農業局有機志工組長、高雄市三民社教站委員、高雄市福愛工作社社長、高雄市濃德慈善協會志工團長、鳳山聖光診所附設護理之家志工隊長,現任高雄市第一服務協會理事長。

「志同道合做志工,工作服務相與共;心甘情願作奉獻、得意揚揚快樂拱。」這是我做志工,得其「所哉的寫照。最後,願與志工夥伴共勉,秉持「以服務充實人生,用關懷增進溫情」的理念,發揮「志願服務」的精神,擁抱「志願情,服務心」,攜手相伴,同心協力,期盼「達成志工好願望,開創未來新領航;啟發心靈活寶藏,共創團隊大成長。」

 

 

感謝出外人贈詩回應分享:

 

志工廿多年
發心行五願
功高獲殊榮
誓言終生獻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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