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除自我知見
破除自我知見 文/ 劉志祥
破自我知見,
放自我概念;
全然應接受,
展現真灼見。
以知來說,在心謂知,也就是自己能力所能及的;以見來說,在眼謂見,也就是眼睛能夠看得見的。知與見,有能知與所知的差異。知,悉因「見聞」之後而顯現;所以說,在心謂之知,是能;在眼謂之見,是所;能與所相應,展現不同層次的知。
學生問老師:「為何每個人的看法不一樣?」
老師答說:「因為眾生自我知見,在看事情,就像馬英九自我感覺良好。」
學生又問:「那如何不用自我知見?」
老師答說:「要破此知見。」
學生再問:「要如何破呢?」
老師答說:「要放下自我概念,全然接受。」
學生最後問:「如何放下?」
老師答說:「接受別人的意見、尊重別人的看法。如聽人家講話時,要好好傾聽,內在不批判、反駁、不屑或急於表達自己的看法。」
學生笑說:「我上了寶貴一課,謝謝老師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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