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去
失去 文/劉志祥
年輕時候愛搜集,
年老時候扔丟棄;
所有追求會失去,
擁有時候要珍惜。
年輕的時候搜集,年老的時候丟棄。這已經夠悲哀的了,而人生更悲哀的是,活到最後,連丟棄的能力也會失去。所有我們追求的,最後都會失去。而人最難能可貴的特質在於明知會失去,卻仍勇於追求。每個人的一生,前半生要攻,後半生要守。
人生應當是得而復失,失而復得。所謂得而復失,就是先追求有,等到有了之後,隨著年歲漸老,體力衰退是必然的,我們精明的計算功力會逐步減弱,於是年輕時的各項儲蓄逐漸失去。
至於失而復得,指的是到了晚年,我們的記憶在衰退之中,然而人生智慧仍在累積,特別是對人生通達思想的瞭然,對得失的瀟灑心態,實在均非年輕人所能企及,這種「只是近黃昏」之前的「夕陽無限好」,正是人生登臨絕頂之後的高點,人生的豐美,還有什麼能比的呢?
所以不要把「失去」當成人生的大沮喪、大挫折和大失敗。「舊的不去,新的不來」,原來失去是為了前面還有一個全新的我正等著。世界永無盡頭,人生自然要永遠向前看,「失去」也就變得微不足道了。
感謝出外人贈詩回應分享
擁有不在意
失去才珍惜
人性大缺憾
改進悔恨稀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