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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用人「圍」才 




     用人「圍」才       文/ 劉志祥

用人唯才用人才,

要用人才圍人才;

圍住人才抓與留,

抓住留住好用才。

圍是包圍,團團圍住,幾個人聯合起來對一個人的要求。用人「圍」才,圍有兩層意思:抓與留。

    一、抓住人才:發現人才,抓住不放而重用。人才一般有三個明顯的心理特徵:1、是有較強的成就意識,敢於“做夢”,樂於“表現”,致力於通過事業上的建樹實現自身價值;2、是有較強的主體意識,對工作環境的要求較高,“良禽擇木而棲”,“合則來,不合則去”;3、是有較強的價值意識,關注人力資本投資的「「「回報率,希望有一個對得起自己的物質待遇。這三種意識表現為對事業、感情、待遇的追求,反映了人才的多層次需要——自我實現的需要、被認可和尊重的需要、生存和安全的需要。

    二、留住人才:發現人才,讓他願意留住,不被挖角。如何留住人才?關鍵在體制機制,出路靠改革創新。儘管“事業留人、感情留人、適當待遇留人”的方針是正確的,但從實踐中看,個別部門、地方和單位以空洞的事業唬弄人,以廉價的感情利用人,以不合理的待遇對付人,傷了人才的心。事實上,一個合適的發展平台比“事業”更吸引人,一個溫馨的內部文化比“感情”更打動人,一個完善的激勵機制比“待遇”更鼓舞人。

    以上是用人「圍」才,抓才與留才,必需的開闊思路與實踐力行,才能見效。 



感謝出外人贈詩回應分享:

心胸宜開闊
人才易網羅
士為知己用

甘願拼死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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