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動腦拿獎金          記者 劉志祥報導


  千呼萬喚,本世紀台灣最屬目的焦點,消費卷將要現身了,新聞局大手筆,號召創意新點子,大力徵求創造廠商與買家受惠,雙贏的絕妙好招,快來分享你的獨家想法,或參加投票選你認為的好招,也有多重驚喜好康的。全國設有戶籍的國民,農曆年前,全國不分男女老少、不分貧富,每人都可以獲得3600元的消費券。至於消費券發行的面額,確定為5006張,200 3張。


「消費有理、創意點子大募集」


活動(投稿)流程:http://service.wretch.cc/Activity/templates/case_282/processes.htm


活動辦法


主辦單位


行政院新聞局


徵選主題


「消費有理、創意點子大募集」


讓商家藉由網友所貢獻的創意點子,實際運用於消費券使用之商業行為中,提供更多優惠讓買者受惠,增加全民消費,刺激經濟成長,增加消費者的加乘效果,讓消費券的功能發揮到最大!


評選標準


1.可行性(佔40%):消費券使用創意,能夠真正實施執行,提供商家使用,創造出更多的優惠效果,吸引民眾消費。


2.獨特性(佔30%):獨一無二的原創創意,讓人目光為之一亮的獨家想法,創造商家與買家雙贏的絕妙好招。


3.話題性(佔30%):能帶動話題潮流,讓廠商及民眾爭相採用,擴大民眾消費意願。


徵選稿件日期


2008/12/15 ~ 2009/1/5


評選日期


初選2009/1/6~1/12


決選2009/1/14~2/1(民眾票選)


總評選2009/2/2~2/6


參賽資格


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,需有Yahoo!奇摩帳號並啟用無名小站服務。(參與票選民眾亦同)


頒獎典禮


2009/2/10(暫定)


參賽方式


1.請上Yahoo!奇摩或無名小站網站,進入徵選活動網頁。


2.參賽者需申請無名小站帳號,並於個人部落格中寫下最有創意的消費券使用方式,字數最多300字。


3.至徵選活動網頁進行報名,即完成參賽。


4.參賽者所有參賽文章,於2009/1/5 前,皆不會在活動網頁曝光,以避免其他網友可能抄襲作品進行投稿。如您發現其他參賽者抄襲您的作品,請向主辦單位檢舉。


評選方式


1.評選方式分為二階段方式,分為初選及決選。


2.初選評選採評審團制,邀請社會各界具知名度及公信力之賢達人士,12位至15位擔任評審,評選出200篇創意文章,進入決選。


3.經初選後選出200篇進入決選的創意點子將公佈於無名小站活動網頁,並同意無償提供商家使用。


4.決選評選採評審團制,邀請行政院新聞局代表、知名創意人、理財專家及社會名人代表共5位擔任評審,評分佔總分之60%;民眾投票選出最受歡迎的創意點子佔總分之40%,加總為最後得分,將選出50名決選入選者。同時從50名入選者中取前3名及佳作10名。


5.初選入選者未能進入決選者,仍可獲得初選入選獎。決選入選者未被評選為前三名及佳作者,仍可獲得決選入選獎。


6.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中正式公佈,同時將公佈於無名小站上。


7.將另隨機抽出100位上網投票的民眾,可獲得票選參加獎。


獎勵方式


(獎金新台幣共計538,000元):


第一名:1人,獎金新台幣拾萬元整。


第二名:2人,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整。


第三名:3人,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。


佳作:10人,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。


決選入選獎:34人,每人可得獎金貳仟元。


初選入選獎:150人,每人可得獎金壹仟元。


票選參加獎:100人,每人可得新台幣捌百元。


注意事項


1.創意內容如非本人創作,或違反本活動實施有關規定者,除需自負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(含獲獎)資格並收回獎勵。


2.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

3.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、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,如有違反,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,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。


4.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,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,逾期視為棄權。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,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

5.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

6.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

7.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。


8.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,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%之機會中獎所得稅。活動獎項為現金,主辦單位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。


9.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,主辦單位及無名小站相關之母公司、子公司、關係企業、員工、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。一旦得獎者領取獎金後,若有遺失或被竊,主辦單位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。


10.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、澎、金、馬,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金至海外地區之事宜。


11.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

12.頒獎典禮詳細地點及時間,將由專人電話或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,請得獎者務必出席。


轉載自: http://service.wretch.cc/Activity/templates/case_282/about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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